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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球是開心的氣氛,但是不知道為什麼,跟李夫人談到了,死刑
 
我堅持不廢,等我考上法律系,有機會能從政 (雖然我媽會不爽)

我一定要堅持不能廢除死刑

什麼不人道,那些被害人被欺負被殺死,就很人道嗎 

我呸

列出以下該死了人

1.殺人致死 (管你過失不過失)

2.性侵害 (閹了你家的傳家寶)

3.酒後開車撞死人 (媽的...再喝阿   跟閻羅王喝去)

4.撞到人還駕車逃逸 (你逃我就讓你死)

5.販毒 (敢亂來死後鞭屍喔)

就先這樣吧...不過聽李夫人說 這樣台灣會沒有人

干我屁事   敢作敢當 而且世上少了這些人也是沒差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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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ntz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