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小晃晃的課真的很愉快
他是一個很帥的爆笑咖阿
洪都拉斯不是叫假的啦
今日課題是『阻卻違法事由』
講到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:「依法令之行為,不罰」。
而講了第1項當然要補充第2項阿
「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,不罰。但明知命令違法者,不在此限。」
然後正常人看到這種法令怎麼會知道到底是甚麼意思
所以小晃晃一定要舉例說明阿
於是就聽到他說:「當湘琴依據上級命令去幫病人打預防針時,因為技術不好而弄痛病人,請問她有沒有犯傷害罪?」
(傷害罪:只要身上有傷痕就構成傷害罪,而打針會留有針孔。)
那時候就有一位學弟默默的發出一聲:「誰是湘琴?」
小晃晃爆出一句很讚的話:「湘琴是直樹的太太。」
學弟又傻了,再來一句:「那直樹又是誰?」
老師接著說出今日最好笑的話:「不知道湘琴是誰的話,實在有礙刑總的教學。」
喔,我快笑死
湘琴的笨跟護士身分原來跟我們的課程息息相關阿
如果湘琴不笨了那是不是我們的刑總就難以上下去?!
小晃晃實在可愛到一個不行呀XDD
尤其游的很慢這件事情也很好笑!!!!!!!!!!!!!!!!!!!!!!
要上廁所時看到嘔吐物說出,oh ya!!!!
真的有那麼爆笑媽
為什麼佳琦可以笑得如此誇張呢
是她笑點低還是我真的是諧星阿= ="
我想,兩者皆有吧XDDDDD
不,我是不茍言笑的(認真)
補充說明(多虧佳琦提醒)
小晃晃說:「如果偷的東西太少太小,基本上因為刑法謙抑思想的緣故,通常不太會進入刑法竊盜罪部分。」
所以我問佳琦說:「如果我偷了你0.5毫克的海洛英,那我算不算竊盜?」
然後她就回答了一句讓我差點笑死在課堂上的話
「我連報警都不行了。」佳琦無奈的說道。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這真是太好笑了啦
(絕對不是我笑點低,那是梗太讚了)
四次元公告版

槍殺所有不順眼!!
- Mar 04 Tue 2008 17:12
今日最好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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